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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查处两起拆迁人员受贿案
2014-04-11 20:43:44  作者:李效翔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1日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仓山区纪委、监察局日前查处两起拆迁工作人员受贿案,共有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1年3月,福州融和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郑炜伙同该公司驻市重点项目二期项目动迁组组长黄金标、对湖街道城管办副主任张孔浩、盖山镇浦下村村民刘忠钦,在项目征迁公告发布后,违反规定从中介绍、撮合,促成柯某购买了该村村民刘某的老宅,并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柯某办理虚假证明材料,从而顺利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使其违规得到两套共计135平方米的安置房补偿款,郑炜等4人从中收受柯某贿赂33万余元。日前,郑炜、黄金标、张孔浩被开除党籍。

  在另一起案件中,仓山区城门镇食品安全办主任林振康,在2007年9月至2013年负责福峡路一期、胪雷新城等项目拆迁工作中,利用担任镇工作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虚增装修补偿、承揽拆旧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事后收受他人贿赂150多万元。

  目前,郑炜、黄金标、张孔浩、刘忠钦、林振康等5人因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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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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