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图说新闻
连江梅洋村村民开会审议表决村规
2014-02-18 21:36:53  作者:王元锴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现在进行举手表决,同意《梅洋村廉洁文明村规》的,请举手!”主持人话音刚落,村民们便迫不及待地纷纷举手表决。17日下午,连江县江南乡梅洋村80余位党员和村民代表在乡纪委和村党支部的组织下,集中在村民议事广场,审议表决新村规。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积极建言献策,最终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梅洋村廉洁文明村规》。

  “公约第一条,村干部要廉洁自律,接受村民监督,这是我提议的!”“公约第三条,摒弃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陋习,这是我提议增加的,也被采纳了!”审议会后,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交流起来,“现在村里不管大事小事,村干部都会向我们征求意见,由我们村民说了算。”

  梅洋村党支部书记刘雄飞感慨地说,如今,村民们当家做主的意识更强了。以前,村里的一些管理制度、村规民约,是村两委制订的,在小范围内征求过意见,透明度不够高,群众不太理解,执行起来也心不甘情不愿的。现在,村规民约由村民们开会讨论表决通过,条款有哪些,大家心里清楚,也乐意执行。“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这是村民对村级事务的五个要求。”

  据了解,梅洋村村民集体制订村规只是连江县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缩影。在坑园镇下屿村,村民代表召开“一事一议”会议,码头建设等村内重点项目要全体村民首肯才能进行招投标、建设;在敖江镇白沙村,村两委将村里的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资源开发、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情况输入电子触摸屏,让村民一目了然……

  据悉,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连江县严格落实村级事务“三级阳光管理机制”,即事前阳光规划、事中阳光运作、事后阳光评议,坚持所有事项由村民集体决策、运作过程由村民集体监督、最终结果由村民集体把关。

  (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通讯员 何启钧 吴其法)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熊志敏】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