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政务
省人大代表建议出台违建认定及处罚细则
2014-01-15 22:52:51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5日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获悉,省人大代表林守钦等人建议,我省应出台有关违建认定和处罚的具体细则。

  代表分析:

  管控违建有三难

  林守钦等代表分析指出,管控城市违建呈现“三难”特点:一是阻止难,一些地方出现违建苗头,抢先违建者没有及时受到处罚,其他业主就纷纷效仿,很容易形成抢建风潮,执法部门难以控制和阻止;二是维权难,违建侵害周边业主利益,但受害者想要维权却很艰难,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管不了,执法部门很难管得来,最后法院判决了可违建者再违建,受害者又得重走程序,最终还是难以解决;三是拆违难,查处违建涉及规划、国土和城管等多个部门,造成各部门都可以管但都管不好的局面。

  代表建议:

  出台违建处罚细则

  林守钦等代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违建管控的建议》中指出:“目前,城市违建处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没有一部专门针对违建的法律法规,建议我省出台有关违建认定和处罚的具体细则,加大对违建的经济处罚力度。”林守钦等代表建议,法规甚至可以明确由违建者承担拆违费用,让违建者付出代价,消除侥幸和法不责众的心理,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林守钦等代表还建议,在制订相关细则时应规定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形成整治违建执法合力,同时,还可以调动物业公司、社区的力量,形成联动机制,依托网格化、数字化的城管体系,构筑起第一道防线,在违建初期介入,降低执法成本。

  点击省人大代表民生建议

  公用设施标准应接受监督

  关注理由:城市公用设施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形象,但现实中常常会出现公路、过街天桥、人行道等公用设施的地面高低不平,影响市民行走的现象。

  代表献策:省人大代表谢静波建议,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市政、公用设施的招投标建设中,用市场竞争的方式来提高公用设施的质量。同时,将公用设施的技术标准、使用年限等公布出来,接受公众的监督。

  出台专门法规

  处理医患纠纷

  关注理由:近年来,各地医患纠纷愈演愈烈,解决难度也越来越大,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代表献策:省人大代表林守钦等人认为,我省建立了以“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机制。但由于我省没有出台其他任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定,面对复杂的医患纠纷,全省各地在处置时没有可以参照的法律依据,执行标准不一,执行尺度也较为模糊。

  林守钦等代表建议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考虑出台政府规章,或制定地方性法规,把处理医患纠纷纳入法制轨道,引导和推进医疗纠纷处理规范化。

  制定古民居保护条例

  关注理由: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我省一些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古民居正面临着被损毁的风险。

  代表献策:省人大代表林光磊等人提出,应尽快制定《福建省古民居保护管理条例》,明确各主管部门的职责,明确古民居的保护范围、原则和要点;尽快探索建立我省古民居保护长效机制,建议由省财政设立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基金,用于古村落、古民居的普查、界定和古民居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尽快建立我省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名录,实行挂牌保护,并与产权人或使用人签订相应协议,由政府财政给予经费上的保障。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黄新锦】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