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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倡议书
2013-09-10 21:09: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倡议书

  全市各村委会,广大村民朋友们:

  村规民约作为在法律框架下由全体村民共同制定、共同遵守的一种制度约定,充分体现了广大村民的共同意愿与利益。制定、履行村规民约,对于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约束,促进乡风文明、加快生产发展,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有着重要和现实的意义。为进一步推广、规范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与时俱进,不断推进村规民约建设。村规民约是一种历史传承,维系着村庄的文明脉络,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村规民约在乡村自治、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站位新起点,把握新趋势,融入新要求,与时俱进推进村规民约建设。

  二、依法依规,科学制定村规民约内容。合情、合理、合法是村规民约的核心要求。修定村规民约时,我们要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既注重村规民约制定程序的合法性和内容的规范性,做到有法可依;也要充分发挥村民朋友的主体作用,以民为本,以民为要,制定符合乡村情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

  三、率先垂范,切实加强村规民约落实。好的村规民约,是全体村民朋友共同遵守的结果,也是基层党员、村“两委”干部率先垂范的标尺。我们一定要宣传好、维护好、落实好村规民约,坚持从我做起、严格自律,带头扬善弃恶、弘扬新风,有效树立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努力把家乡建设得更加文明和谐,让村民朋友们的生活更加富裕红火。

  同志们、村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推广村规民约,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倡议单位:福清市港头镇草柄村 福清市龙田镇东华村 长乐市古槐镇青山村 闽侯县白沙镇孔元村 连江县坑园镇下屿村 罗源县松山镇北山村 闽清县东桥镇安仁溪村 永泰县塘前乡芋坑村 仓山区仓山镇先锋村 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 马尾区亭江镇亭头村

                                                              2013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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