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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2013-07-11 07:32:00  作者:林红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获悉,福州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鼓楼区检察院、鼓山地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5月15日,省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召开表彰会暨授牌仪式。

  据悉,在此次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比中,鼓山地区检察院从全国86家监所派出检察院中脱颖而出,成为获此殊荣的全国两家监所派出检察院之一。继2005年、2009年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之后,鼓楼区检察院是我省检察机关中唯一三次获此荣誉的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是我省检察机关唯一获得组织奖的市级检察院。

  去年以来,针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生态环境等热点领域,福州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各个专项打击、查处、预防等工作,开展保障企业权益、维护食品安全等专项服务活动,参与打击涉枪涉爆涉毒等专项工作,去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942人,起诉11195人,深入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窝串案和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立案侦查176件268人,其中查办百万元以上大案19件、处级以上要案10件,为福州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1月7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87.5%的赞成率通过全市检察工作报告。

  记者了解到,2013年福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以“预防违法犯罪、推进依法治市”为主题的五个百场法制宣讲活动。截至4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已开展各类宣讲活动200多场,受众达近万人,收到良好的教育宣传效果。除此之外,为困难刑事被害人雪中送炭、展现司法人文关怀的刑事救助,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检调对接等,都是福州市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践行群众路线的积极尝试,已取得明显成效。两年来,两级检察院共有39项工作经验被全国、全省法学、检察刊物登载推广。

  经过努力,近年来,全市14家基层检察院中,有12家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单位”,其中福清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共有96个集体和92人次荣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黄荣婷等一批在全省检察系统有影响的先进人物典型,展示检察机关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福州晚报记者 林红 通讯员 王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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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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