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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2013-06-05 21:24:16  作者:陈敏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宽敞明亮的大厅内,200多名税务员工认真地做着笔记,讲台上,来自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正在讲解有关税务部门渎职犯罪若干法律问题及其预防建议的课程。这是本月初,我市检察机关“五个百场法制宣讲”活动的一幕。从今年3月份起,此项活动在全市铺开,检察官们深入乡村(社区)、工地、企业、学校和机关单位,分别举办百场法制宣讲活动。

  “宣讲两小时,受益一辈子”,许多学员在听完法制宣讲课后发出这样的感叹。不过,这只是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立足岗位职能开展的众多特色品牌活动的一个片段。上个月,喜讯频传,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鼓楼区检察院、鼓山地区检察院也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服务大局 让群众更满意

  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以推进“两提升三过硬”(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队伍)建设为核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全市检察机关发挥打击、监督、预防等职能,2012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942人,起诉11195人。深入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窝串案和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立案侦查176件268人,其中查办百万元以上大案19件、处级以上要案10件,为福州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规范执法 彰显司法公信

  近年来,市检察机关始终牢牢抓住执法公信力建设不放。

  市检察院在业务工作上,开展规范侦查办案、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款物管理等专项督导,依托案件管理中心,探索构建公信力建设的长效机制;在队伍建设上,突出抓好《廉政准则》《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落实情况的全面自查和检查,开展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011年正式挂牌的案件管理中心,围绕“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5项职能,强化案件评查、执法检查和案例指导,提升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管案与管人同步。

  创新发展 展示亲和形象

  近年来,市检察机关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推动、引导基层院创特色、出亮点、树品牌。

  今年3月份,市检察机关集合两级院力量,开展以“预防违法犯罪、推进依法治市”为主题的五个百场法制宣讲活动;发挥鼓楼、福清等全国先进基层院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提高其他各基层院创建水平。为困难刑事被害人雪中送炭、展现司法人文关怀的刑事救助,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检调对接,这些都是市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践行群众路线的积极探索尝试,并取得明显成效。

  经过努力,福州市检察机关科学发展能力、创新发展能力、规范执法能力、为民服务能力有了显著提升。近年来,全市14个基层院有12个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96个集体和92人次荣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黄荣婷等一批在全省检察系统有影响的先进人物典型,展示了检察机关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王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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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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