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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百岁老人开始申报
2013-06-19 22:03:50  作者:黄璐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9日从市老龄委获悉,我市日前正式启动百岁老人申报工作,凡1913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健在的本市户籍居民均属此次摸底核实对象。

  据悉,此次申报可由百岁老人本人或赡养亲属持老人户口簿和第二代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村(居)委员会登记,同时提供老年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此件须经当地派出所户籍警核实确认老人健在并盖公章。申报登记时间截至7月31日。

  (福州日报记者 黄璐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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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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