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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税局突出“十四字”维护纳税人权益
2013-04-25 20:42:07  作者:邱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近年来,福州市国税局结合税收征管改革、纳税服务等工作,将落实纳税人的权益保护融入到税收征管全过程中,构建多方位、立体式的权益保护机制,重点突出“十四个字”,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还权”。近年来,一些税务机关因为怕出问题、担责任,什么事情都强调严格审批把关,结果导致滥用权力、过度管理的问题,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福州市国税局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提出“还权给纳税人,也还责给纳税人”的口号,对税收管理和执法过程中侵犯纳税人权益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明确税务机关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比如,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一般都要事先备案,很多税务机关担心纳税人滥用优惠政策,因此对纳税人的申请“严格把关”,把备案变成了审批,手续变得更加麻烦,使得一些纳税人本该享受却无法享受到优惠政策。福州市国税局明确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属于纳税人的法律权利,税务机关不再做所谓的“审批”,备案只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内容不做具体审核。申报真实属于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有责任纳税人自己承担,税务机关把工作重点放在事后的监管上。

  “马上”。多数涉税事项马上就办,立等可取,部分审批事项也要压缩时限,全面提速。福州市国税局近年来多次对涉税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规范和简化,将大量审批事项改为即办事项,目前办税服务厅即办事项已经由42项大幅增加到94项,办税速度和效率大大加快。比如,原来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要跑大厅、征管、稽查等多个部门,手续十分麻烦,很多个体户跑了一半就做不下去了,结果都变成非正常户。现在正常情况下在大厅当场就能办好。该局最有突破性的一项简化手续,是将个体税收定额由审批改为大厅即办。原来个体户办理税收定额核定,要经过管理员、分局长、征管科、分管副局长等层层审批,花上十天半月很正常。现在,个体户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提交相关资料,电脑当场核定税收定额,纳税人当场就可以拿到定额通知书了。

  “集中”。该局提出和实践“税务客厅”的理念,要把办税服务厅建成税务机关接待纳税人的唯一、固定的“客厅”,纳税人的一切涉税事项都可以在“税务客厅”完成。为此,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该局把所有的涉税事项都放到办税服务厅里即办或者受理,让纳税人办税不要多次跑、多处跑。从2010年9月开始,该局全面推行涉税集中审批管理,将分散在各分局、各科室、各个管理员手上的的审批事项全部剥离,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受理、税政科统一审批管理。集中审批使纳税人避免了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压缩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规范了审批流程、报送资料等,统一了政策执行尺度,有利于纳税公平。

  “专业”。以往纳税人遇到问题一般都是找税收管理员,但管理员素质参差不齐,可能答复问题不准确甚至错误,往往会给纳税人造成困惑。随着征管改革后逐步取消管理员划片管户,纳税人咨询问题的矛盾将更加凸显。针对这个问题,福州市国税局建立了独具特色的“法律服务进大厅”模式,成立纳税人税法咨询维权中心,由法规科负责,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税法咨询、税法宣传、培训辅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咨询维权工作不仅以专门开发的电子信息系统为支撑,而且背后还有各单位业务小组和业务委员会提供支持,以达到“专业解读税法、权威解答难题、真诚解决争议”的目的。纳税人遇到税收难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没必要找局长科长,咨询维权中心成为他们说话、诉苦和解决问题的重要场所。从2010年10月全面推行以来,福州市国税系统各基层局税法咨询维权中心累计受理纳税人现场咨询1.77万人次,电话咨询3.21万人次,网络咨询6.03万人次,向纳税人发放税法宣传资料2万多份,举办税法培训477期,处理维权事项117件,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

  “说理”。从2011年7月开始,福州市国税局开始全面推行说理式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像法院写判决书一样来写税务处理或处罚决定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合情合理。说理式文书用讲道理、摆证据的方式,充分说清为什么检查、怎么检查、为什么要补税、为什么这么补税、为什么罚一倍而不是两倍等等问题,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全面提高税务处理(处罚)文书的合法性、科学性、逻辑性、完整性,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文书的说服力、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化解税务行政执法争议。通过文书这个载体的改进、深化、规范、创新,促进稽查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逐步实现税务执法方式由刚性为主、简单执法向刚柔相济、理性执法转变,让税务执法更容易被纳税人接受和执行。

  “透明”。阳光是最好的催化剂。为了让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更加透明,福州市国税局创新推出了一项重大的措施??从2013年1月开始全面推行下户管理和服务回访制度。市局开发应用“任务管理与服务回访系统”,统筹管理下户任务,所有人员下户都要事先通过系统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持打印的《下户通知单》方可下企业。下户结束后,还要将相关情况录入系统。市局成立纳税服务回访室,专职回访员依托系统,通过电话询问受访的纳税人,了解、记录、管理每一位下户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满意情况,促进全系统执法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2013年第一季度,该局共对2494次下户任务进行回访,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9%。

  “和谐”。该局充分利用行政复议、重案审理等法律手段维护纳税人权益。在行政复议中,灵活运用和解、调解等机制,化解征纳矛盾,促进征纳和谐。近年来,该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0多件,通过政策宣传、基层局自纠等方式,以企业撤诉的方式调解解决了三分之二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该局注重提高重大案件审理质量,建立政策内容由业务主管处室把关,证据、程序等合法性、合理性审理由法规处把关的权力制约机制,引进公开审理,充分听取涉案当事人的意见,切实维护纳税人法律权益。

  (福州新闻网记者 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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