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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3年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公告
2013-03-17 23:49:4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对10家政府部门开展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此项活动。该活动旨在通过更为广泛、更为直接的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促进部门、行业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发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由市民投票选出的10家单位(其中,公共服务类单位5家、经济社会管理和行政执法类单位5家)。

  二、评议内容

  结合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对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对政府部门的评议侧重办事效率、公开公正、依法履职、服务水平,对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侧重诚信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

  三、活动步骤

  1.公众投票阶段(3月18~24日)。请市民投票选出10个单位参加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每张选票所选单位数超过10个视为无效投票。

  (1)短信投票。手机用户将选取的被评议单位的序号(如“01,02,……51”)发送到106901566参与投票,多个单位序号之间用逗号分隔,每位市民只能投票一次。

  (2)网络投票。市民网友登录“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点击“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专栏进行投票。

  (3)信函投票。市民读者剪下本公告附件的投票表,在所选单位相应的投票栏内打“√”,并于3月24日前将选票邮寄到福州市政府纠风办(邮编:350001,信封上请注明“民主评议”字样),信函投票时间以邮戳为准。

  2.公开承诺阶段(4月)。经投票选定的10家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向社会公开承诺,通过福州电视台、“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广播电台、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媒体同步播报。

  3.督查整改阶段(4~10月)。10家被评议单位对公开承诺的内容制定工作措施和办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将通过组织日常督查、明察暗访、意见征集等方式,对各单位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现场评议阶段(11~12月)。在福州广播电视中心对10家被评议单位分别组织现场评议活动,并通过福州电视台、福州广播电台、“中国福州”门户网站进行现场直播。现场评议活动包括开场短片、监督检查报告、场内外互动、现场测评等环节,届时市民可通过现场热线、网站和短信平台投票或留言等方式参与活动。

  特此公告

  中共福州市纪委 福州市监察局 福州市政府纠风办

  2013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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