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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2013-03-15 21:33:34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5日从市司法局获悉,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日前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据悉,市法律援助中心目前已建成多功能化、人性化、现代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推出“5+5+1”服务模式。所谓“5+5+1”服务模式即推行“五个一”服务和窗口服务五“心”级标准,建立一项特色的窗口督导制度。“五个一”服务即推行“一杯茶、一句问候、一张联系卡、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法,变“为民服务”为“让民满意”, 让来访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关心、细心、耐心、诚心、责任心”。与此同时,我市法援中心还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一站式服务”,在乡镇、街道、社区及工、青、妇、残、老、院校、军队、监所、计生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还全面铺开法律援助驻点法院试点工作,并在市各劳动仲裁委员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

  据统计,2012年,我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8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6.7%,接待群众法律援助咨询3045件,顺利解决重大群体性纠纷36起,接受群众赠送的表达感谢的牌匾、锦旗、感谢信35面(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满意率达100%,“两个主题”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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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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