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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文明村镇建设具体要求
2013-03-14 22:56:09  作者:吕路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4日从市委文明办获悉,市文明委日前出台《福州市进一步深化文明村镇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到2014年,全市30%以上的乡镇要建成省级以上文明乡镇,50%以上的乡镇要建成市级文明镇;各县(市)区属地范围内的行政村30%以上要争创市级以上文明村。

  《意见》提出,要着重推动文明示范村、十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文化活动广场“四个一批”创建活动。文明示范村创建,每个乡镇确立一至两个文明示范村,并与全市“百村竞赛”“先进基层党组织”“卫生村镇”等相衔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要与学习宣传和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紧密结合起来;文明集市创建,要重点转变农村集贸市场环境脏乱、经营无序、以次充好、骗买骗卖、哄抬物价、短斤少两等现象,营造文明经营新风尚,促进市场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文明集市示范点;农村文化活动广场创建,要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改造、农村村级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推动激情广场向县城和村镇延伸,同时鼓励农民自办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

  根据《意见》,鼓楼区洪山镇,仓山区建新镇,晋安区新店镇、宦溪镇、寿山乡,马尾区马尾镇、亭江镇,福清市高山镇、新厝镇、龙田镇、三山镇、上迳镇、镜洋镇,长乐市潭头镇、江田镇、梅花镇、古槐镇、首占镇、猴屿乡,闽侯县甘蔗街道、南屿镇、上街镇、尚干镇、青口镇、荆溪镇,连江县敖江镇、凤城镇、琯头镇、官坂镇、蓼沿乡、坑园镇,罗源县凤山镇、鉴江镇、飞竹镇、霍口乡,闽清县梅城镇、白樟镇、云龙乡、塔庄镇,永泰县葛岭镇、城峰镇、樟城镇、嵩口镇、大洋镇等44个乡镇(街道)要建成省级以上文明乡镇, 仓山镇、鼓山镇、琅岐镇、海口镇、港头镇、渔溪镇、鹤上镇、金峰镇、湖南镇、玉田镇、白沙镇、大湖乡、南通镇、竹岐乡、祥谦镇、洋里乡、江南乡、长龙镇、晓澳镇、东岱镇、丹阳镇、起步镇、中房镇、上莲乡、省璜镇、白中镇、池园镇、塘前乡、清凉镇、赤锡乡、梧桐镇、长庆镇、同安镇等33个乡镇要建成市级文明乡镇。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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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幼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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