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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评选“好妻子·好母亲”
2013-02-28 22:04:16  作者:程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8日获悉,日前,福建省消防总队决定在全省消防部队表彰一批“优秀女警官”,并联合省妇联开展第四届“好妻子·好母亲”评选表彰活动。

  据悉,评选候选人由各设区市妇联和支队级单位联合审核推荐,由省妇联和消防总队联合审定,确定表彰10名“好妻子”和10名“好母亲”,并按相关程序推荐上报省“五好文明家庭”。“优秀女警官”按照基层推荐、组织评选、网上公示、通报表彰的程序,从官兵本人年度工作成绩、官兵所在单位评价、自身工作情况、家庭情况四个方面,确定“优秀女警官”表彰对象。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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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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