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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活动
2013-12-05 21:11:42  作者:何海铭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岁末年初,欠薪问题又成关注焦点。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目前已启动由人社部门牵头,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路、公安、总工会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的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在解决欠薪问题上,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人社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切勿拖欠工资,恶意欠薪可能被判刑。

  部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据了解,所谓的“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即各级各部门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各级人社部门综合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日常督促本行业建设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牵头处理和协调本行业涉及源头性的欠薪案件;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理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对组织和煽动人员发生打砸抢堵等行为,及时介入,对“挑头人”采取措施,维护社会秩序。

  目前,专项检查活动进入组织用人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0日前,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将组织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建设、交通、水利、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对今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滚动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

  下一阶段,市、区两级联合检查组将在市建委、交通运输委、水利局、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摸底基础上,对城区内房建市政工程、高速公路、水利工程、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

  防治机制:建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制度

  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从源头上防治企业拖欠工资,我市建立了劳动保障权益告示制度,所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尤其是建筑企业,必须以醒目的方式树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将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地址等内容进行公开告示。

  对城区十几个大型在建项目,特别是去年有欠薪现象而至今尚未完工的项目,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进行重点监控,专人跟踪,要求上述企业每月向市劳动监察部门报备工资发放情况。

  投诉热线:遭遇欠薪可拨打这些电话

  据悉,本月14日,市人社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仓山万达广场举办一场以“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为主题的活动,有相关问题的市民可前往参加活动。

  另外,如果遭遇欠薪问题,可拨打这些电话,市劳动监察支队:83341202,鼓楼区劳动监察大队:87552539,台江区劳动监察大队:83277196,仓山区劳动监察大队:83428365,晋安区劳动监察大队:87570796,马尾区劳动监察大队:83999269,闽侯县劳动监察大队:62198988,长乐市劳动监察大队:28201257,福清市劳动监察大队:85277556,连江县劳动监察大队:26227930,罗源县劳动监察大队:26821922,永泰县劳动监察大队:24831489,闽清县劳动监察大队:22332257。

  遇到欠薪问题,劳动者应该积极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反映。在投诉或反映之前,劳动者应该尽可能地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些证据包括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工资单、工作牌、出入证、考勤卡、完成工作任务记录(考勤记录)等。

  处罚案例:恶意欠薪,两人获刑

  据了解,人社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今年全市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工资案件12起,已判决2起。

  连江包工头曹某在工程结束后,尚欠工人工资的情况下,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达33万元,且经劳动部门责令仍不支付。今年5月份,曹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连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福清龙田镇某服装加工厂的王某,也因拖欠14名工人的5万多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

  (福州日报记者 何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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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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