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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下发通知 整治和规范报刊征订工作
2013-10-14 22:41:48  作者:黄戎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4日从市纪委获悉,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报刊征订工作切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从今年秋季开始,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报刊征订工作。

  《通知》要求,任何党政部门不得将基层组织订阅报刊数量与项目申请、资金下拨、工作考核、评优达标等行政管理行为挂钩,搞所谓的“一票否决”;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征税等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行为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报刊;不得为报刊承揽广告业务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名目向报刊杂志社收取管理费、代办费;不得将报刊经营收入变成机关“小金库”;除重点党报党刊外,不得采取发文件、下指标、打电话、利用系统工作会议提要求、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等手段变相摊派报刊;任何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不得代办、推销报刊发行。党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向基层组织摊派报刊。

  必须保证订阅重点党报党刊《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福建日报》、《海峡通讯》和各设区的市党委办的一份党报,《光明日报》和《经济日报》参照执行。重点党报党刊可以通过党的宣传系统开展征订,但应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党员人数等指标,科学合理地确定各地各部门重点党报党刊的订阅数量,不搞强迫指令,不盲目要求增长,坚决制止层层加码。党报党刊所办的子报子刊不得搭车发行。

  除重点党报党刊外,其他报刊一律通过邮政系统或报刊自办发行渠道公开征订,由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自行选择,不得采取组织和行政手段强迫订阅。本省各部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一律免费赠阅,严禁变相公开发行和刊登广告。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对继续实行摊派发行的报刊杂志社,要予以停刊整顿直至撤销刊号,同时追究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不按规定加强审核把关,造成本单位报刊征订超限额的基层单位,和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能、造成本地区报刊征订散滥、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闻出版部门,要对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责任。

  市委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福建日报》、《海峡通讯》杂志和《福州日报》是我市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重点。重点党报党刊是党在意识形态领域重要的宣传思想舆论阵地,各级各部门在使用公费订阅报刊时,应确保首先用于订阅重点党报党刊,不得借征订重点党报党刊之机,强行摊派其他报刊,扰乱重点党报党刊发行秩序。

  福州市报刊征订清理规范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市政府纠风办:83313205 ;市卫生局:88521566 ;

  市教育局:83332391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12318 ;

  市邮政管理局:87895390 ;市经委(企业减负部门):83506029。

  (福州日报记者 黄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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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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