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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至2012年我市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达107件
2013-10-10 22:18:35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0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领导带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组来榕开展执法检查。记者从市政府的相关汇报中获悉,2009年至2012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466件,受理1346件,维持结果900件,占审结数的66.89%;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有107件,复议纠错案件占审结数的7.96%;驳回50件,占审结数的3.72%;还有224件因调解成功,申请人撤回申请,复议调解率达16.65%。

  近年来,我市行政复议案件总量增长较快,这一方面得益于行政复议渠道进一步畅通,越来越多老百姓选择“民告官”这一复议方式来维权。另一方面是城市开发建设带来了较多因土地、房屋征收引发的案件。据统计,行政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土地、房屋征收、工伤认定和公安等领域,年均占案件总数的74.13%。

  本着“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我市还将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能力,一方面要充实办案人员,尤其是县(市)区级人员,另一方面要改善办案条件,在有条件的复议机关设立调解室,并配备摄像、录音等设备,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对“零案件”的行政复议机关还要加强检查,查明是否存在该受理而不予受理或未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等问题,并加以督促整改。

  市领导吴贤德、柯有民参加执法检查汇报会。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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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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