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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代表团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3-01-29 22:17:37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本届省人大5年来,共有17件代表议案所提立法项目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成为我省地方性法规。29日下午,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福州代表团代表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对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发挥代表议案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法规28项,修改法规55项,其中林权登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现代物流业发展、茶产业发展、流域水环境保护等一批法规在全国率先出台。许多法规在制度设计上很有创新,如文物保护条例对保护水下文物、涉台文物、中央苏区革命文物分别作出专章规定;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人身伤害赔偿实行统一标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护照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证明效力;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规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体育彩票公益金也要有适当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等。代表们希望彰显地方特色、先行先试的立法经验要在本届省人大继续传承。

  据了解,本届省人大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在制定5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充分考虑代表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着重做好涉台、文化、海洋经济、生态环保以及平潭开放开发等领域的立法工作。今年拟安排审议涉及中小企业发展、水土保持、森林防火、道路运输、效能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7项法规草案,修订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和专利保护条例等2项法规。

  王美香、杨益民、周振华、杜源生、鄢萍、雷成才等领导参加了分组审议。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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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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