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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环路以内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2012-07-09 20:25:5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噪声管理,减少城市交通噪声污染,为市民创造安祥、宁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三环路以内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区域: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主路和辅路)所有道路。

  二、三环路以外的秀峰路仍按以往通告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三、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道路内鸣喇叭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福州市公安局

  2012年7月5日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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