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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
2012-07-14 21:42:52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乡镇(街道)的消防管理工作将实行半年督办和年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我市日前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对提升全市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进行统筹安排。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意见提出,各县(市)区要建立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村组(居民楼院)3个层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实行区域消防安全责任制,以网格的形式将3个层级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聘用具有职业资格的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切实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宾馆隐患未整改消除不得评星级

  意见要求,公安消防将建立消防信用数据库,建设、质监、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记录消防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守法情况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以及生产、销售消防产品质量违法等信息,并纳入消防信用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设部门要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执业人员的消防信用情况,纳入企业资质和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对消防信用不良的单位和执业人员,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理。

  对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整改、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将其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要将企业消防信用记录作为审查发放贷款和提供保险服务的重要参考因素,对有不良消防信用记录的,要限制贷款额度和上调保险费率。

  推动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业市场化

  意见强调,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咨询评估、安全监测、火灾损失评估鉴定和消防安保服务等服务,推动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业市场化;要推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明年底前,全市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100%持证上岗。

  我市还将健全和完善消防工作考核考评体系,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单位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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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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