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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竞争性选拔5名处级领导干部
2012-06-03 07:02:34  作者:柳丹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视野,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我市群团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我市将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5名市直有关群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

  6月3日起,大家可登录“福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查看《福州市2012年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市直群团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简章》了解详情。

  4个职位要求50周岁以下

  此次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有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书记、福州市妇女联合会主席、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福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

  报考人员需是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含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国有企业中的在编人员,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拥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报考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书记一职的年龄应在36周岁以下【即1976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现任正处级干部(市管的国有企业正职)或任副处级(市管的国有企业副职)职务2年以上【即2010年5月31日(含)以前任职】的干部,且是中共党员。

  报考其余4个职位的干部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即1962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福州市妇女联合会主席一职的应为女性,现任正处级干部(市管的国有企业正职)或任副处级(市管的国有企业副职)职务2年以上【即2010年5月31日(含)以前任职】的干部,且是中共党员。报考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和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一职的,应为现任副处级干部(市管的国有企业副职)。报考福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一职的,应为现任副处级干部(市管的国有企业副职)或机关事业单位中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即2009年5月31日(含)以前任职】的干部,同时还应具有归侨、侨眷身份。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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