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政务
福建省卫生院编制收归县级管理
2012-04-18 21:50:59  作者:李蓓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8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人事关系将收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做到统一机构编制管理、统一岗位设置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管理、统一人员调配交流、统一人员补充招聘、统一激励保障措施。

  据悉,在编制管理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每3年~5年重新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县域内乡镇卫生院编制可以互补余缺;在岗位设置上,乡镇卫生院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应不低于本县(市、区)的平均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在所辖乡镇卫生院之间的调配和交流。对年度考核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和同级财政部门按补助标准,给予奖励,通过采取改建、新建、租借等多种形式,加快建设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周转房,解决新进、无房等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福州日报记者 李蓓)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