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政务
福建省村委会选举办法(修订)即将实施
2012-03-29 20:29:46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如何确保村委会至少有一名女性委员?村委会换届委托投票如何实行?今后这些问题都有办法解决了。29日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修订的《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5月份我省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将有更具有操作性的法规来规范和指导。

  为实现村妇女委员专职专选,新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成员中至少有1位妇女成员,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妇女成员候选人单独提名产生。这样的制度设计,在全国也十分少有。

  农民外出打工,委托投票现象很普遍。关于委托投票,新选举办法细化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能回村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2人。

  在我省以往的选举实践中,每次都有数十个村选举发生问题,选不出村民委员会,这种情况怎么办?新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现缺额时,应当在2个月内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候选人由村民代表会议提出,人数可多于或等于应补选名额。补选时,由登记参加选举的过半数村民或2/3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投票,补选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人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经补选仍出现缺额的,另行补选。补选的村委会成员,其任职期限到本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为止。

  为了与村委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的规定相衔接,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在村民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的情形方面也作了修订,增加规定: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由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公告,其本届村民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林芳】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