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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励大胆尝试新的改革措施和办法
2012-03-18 20:38:42  作者:黄戎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为更好地学习借鉴长三角、珠三角等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推动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的若干意见》,按照“敢为”“能为”“有为”的要求,提出六个方面20条举措,努力营造政令畅通的政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鼓励先行先试

  营造包容挫折宽容失败的发展环境

  《意见》提出,要坚持用创新的思路谋划发展、破解难题,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福州市党政代表团赴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学习考察的经验,学习一切有利于省会中心城市建设的先进成果。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和我省赋予的优惠政策,鼓励大胆尝试新的改革措施和办法,凡法律和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探索和实践。

  要正确把握改革创新中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的界限,把一般性错误与违纪错误、违纪错误与违法犯罪区分开来,坚持宽严相济,正确定性量纪,容许改正不足,支持修正错误,创造包容挫折宽容失败的发展环境。

  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在投资规模大、建设项目多的领域的案件为重点,保持办案工作力度,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要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题,围绕“十二五”规划和《海西发展规划》,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水利改革发展、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政策执行中的“梗阻”现象,严肃查处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行为,保证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优化政务环境

  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要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全力打造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完善和县(市)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推行便民便企服务代办制度,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政务服务。

  要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严格执行“六个不准”,在全市掀起问责风暴,向庸懒散现象宣战,向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开刀,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

  要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问责力度,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及时曝光干扰和破坏环境发展的典型事例,不断增强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震慑力。

  规范权力运行

  杜绝独断专行和滥用权力的现象

  《意见》提出,要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理念,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和领导方式,不断增强抢抓机遇、争创一流的意识,开放开发、打破常规的气魄,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作风,切实做到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

  要加强对借跨越发展之名,影响民生、损害民利、侵犯民权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和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要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讨论决定、审查评估、纠错改正、社会听证、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坚决杜绝独断专行和滥用权力的现象,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福州日报记者 黄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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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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