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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排定33项立法规划
2012-02-29 21:22:12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9日通过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33项,其中修订12项、制定21项,涉及经济建设15项、社会建设11项、文化建设2项、生态建设2项、涉台方面1项、人大制度建设2项,百姓关心的物业管理、城市内河管理、大樟溪流域水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立法都列入其中。

  这33项立法包括:《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福州市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修订)、《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修订)、《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修订)、《福州市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修订)、《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福州市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若干规定》(修订)、《福州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规定》(修订)、《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福州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福州市养老服务业促进条例》、《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福州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福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福州市保税港区管理条例》、《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办法》、《福州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福州市地铁交通条例》、《福州市垃圾分类处理办法》、《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福州市旅游条例》、《福州市大樟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条例》、《福州市畜禽养殖管理条例》、《福州市校车管理办法》、《福州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福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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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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