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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今年安排审议5项法规
2012-02-29 21:47:58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9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我市今年立法计划。今年将安排审议《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福州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规定》(修订)、《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5项法规。其中前两项为去年结转项目。

  《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订)于去年8月进行了一审。之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多场立法论证会和立法座谈会,并实地查看了部分住宅小区。下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立法调研论证,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

  《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是去年立法计划项目。该条例自2000年施行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因规划管理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福州城市总体规划调整,马尾新城规划及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纳入福州大都市区规划,同时由此产生的规划管理权限配置等一系列问题都需在条例中予以明确。特别是2008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以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的出台,该条例已不能适应当前现实情况,修订工作势在必行。目前,该修订草案仍在市政府修改论证阶段,待草案成熟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福州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规定》于 2003年施行。随着新的气象探测仪器设备和方法投入应用以及城市建设的扩展,原规定条款的内容和术语已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对保护项目、标准、处罚力度等内容作出进一步规定。

  《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于1994年颁布施行,并经1997年和2002年两次修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消防工作仍存在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消防公共基础设施较薄弱、占用消防通道经营现象较严重、社区消防设施完好率较低等问题。特别是办法与2009年5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制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有较大差异,亟需进行修订。

  《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为新制定项目。市政府自1991年起开展授予荣誉市民工作,至今已分6批次向24人授予荣誉市民称号。为规范我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工作,使该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需要制定该办法。

  今年还有7项立法列入调研论证,将在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分别是《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修订)、《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办法》、《福州市校车管理办法》、《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福州市大樟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福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福州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其中,前3项是今年市人代会上的代表议案。

  今年的立法计划还涉及行政强制的法规清理,将对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中涉及行政强制的规定进行清理,对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法规,采取集中处理的方式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议案,于今年上半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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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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