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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成效显著
2012-02-28 21:27:44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8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今年开春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办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农业、教育、就业、医疗、社保、房屋拆迁专项补贴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月~2月,共立案查办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34件、56人,立案数和人数较去年同期上升8.7%和9.2%,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100多万元。

  “蛀虫”无处遁形

  随着我市大开发、大建设持续推进,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增多,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极大损害了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我市两级检察院反贪部门以高压态势,对各种渠道获得的举报信息严查严办,让一只只“蛀虫”无处遁形。

  本月初,仓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在办案中发现,市某房屋拆迁工程处原主任陈某某、原副主任郭某某、经办杨某,福州市某建设开发公司拆迁办副主任薛某在南江滨上下店路拆迁项目中涉嫌重大经济问题。该局随即加派人手展开外围取证工作,先后到业主单位及拆迁实施单位调取所有拆迁档案,结合航拍图、拆迁规划图等证据,判断“江某”“周某某”两户拆迁存在造假嫌疑,立即对上述涉案人员进行布控。8日,仓山区检察院传唤上述嫌疑人,经12小时预审,查明嫌疑人于2008年1月以“江某”“周某某”2人无产权店面被拆迁的名义,制作虚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材料,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478万多元。事后杨某、薛某等人以“江某”“周某某”2人名义将该拆迁补偿款领出后私分。

  民生领域不容腐败

  今年1月以来,我市两级检察院反贪部门将办案重点放在农业、教育、就业、医疗、社保、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公路建设、专项补贴、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上,严肃查办“惠民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截至2月25日,共立案侦查“惠民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件、13人,占两级院同期查办案件总数的44%,涉案金额500多万元。

  1月下旬,鼓楼区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到某村主任等5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为子女购买商业保险的线索。次日,该院反贪干警就兵分两路进行调查,一路前往该村查账,另一路前往商业保险公司摸底。经过一天调查取证,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担任某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4年8月伙同其他村干部将该村的拆迁补偿款38.282万元转到下属集体企业的银行账户,为其子女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

  类似的案件还有闽侯县检察院查办的闽侯上街镇某村委会村支书邱某某、村主任翁某某收受闽江学院填土工程承包人贿赂款16万元并私发给11名村干部案件;连江检察院查办的连江县某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兰某某、出纳雷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革命“五老”人员慰问补助款6万元的案件;福清市检察院查办的福清某镇某村委会主任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和慈善款5.385万元的案件。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王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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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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