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政务
50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上岗
2012-12-25 20:33:41  作者:陈敏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5日上午,经向社会公开选任,50名来自我市教育、医疗卫生、建筑、服务、农业等行业的市民成为市检察院第三届人民监督员,他们将对我市检察机关实施外部监督,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案件进行监督评议,任期为5年。

  据了解,我市检察机关自2003年起探索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前两届共选任人民监督员231人次,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241起。其中,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的223起,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的14起。

  “从实施情况来看,各位人民监督员积极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建言献策,主动了解、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届选任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已经融入到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之中,对于办案中的“七种情形”,必须经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评议程序,才能进入下一个办案程序。这七种情形是:1.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2.超期羁押或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3.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4.拟撤销案件的;5.拟不起诉的;6.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7.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池文娟】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