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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征集明年规章立法计划项目
2012-11-27 21:38:49  作者:张笑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7日从市政府了解到,为做好我市2013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现向各有关部门征集明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补充性、实施性的规章立法项目。

  各有关部门报送立法项目前,应当广泛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送的立法项目须经委(局)务会议审定,并确定项目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起草人员以及正式送审时间,以确保立法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应当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以及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市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凡需列入明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项目,应于12月28日前填写好《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章立法计划立项建议征集表》连同草案文本一并报市政府法制办。逾期未报送的,不列入明年的立项安排。

  “规章立法计划立项建议征集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立法的必要性和通过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修改、废止的理由)、立法的法律依据及相关情况、立法前期工作的准备情况等。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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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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