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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开评“文明餐桌示范点”
2012-10-23 20:43:51  作者:吕路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3日从市委文明办获悉,11月30日前,我市将开展创建“文明餐桌示范点”活动。

  此次活动由市委文明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商贸局、福州日报社、福州广电集团共同主办,福州晚报、福州电视台、福州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承办。评选示范点候选单位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必须与店招相符,并在原址连续经营2年以上未发生违法和严重违规事件的餐饮单位。评选标准包括: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并亮证经营;有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标志,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被评为B级以上;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公共用品、餐饮具消毒制度落实,有设备、有措施、有记录;门前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垃圾;店内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消防制度落实,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推动“道德讲堂”建设,通过“道德讲堂”平台对员工进行文明礼仪和道德教育活动;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门店入口设置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店堂大厅LED屏幕上播放文明餐桌行动公约或张贴宣传标语;在每张餐桌上摆放“文明用餐、节俭惜福”为主题的宣传标签;每个餐饮包间有“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氛围;在点菜间有“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等标语提示,餐后主动提供免费打包餐盒;餐饮工作人员普遍知晓“文明餐桌行动”活动等。

  据悉,市直相关单位和五城区将组织酒店、酒楼等开展创建“文明餐桌示范点”活动,福州晚报、福州电视台对创建“文明餐桌示范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对上报“文明餐桌示范点”的餐饮单位进行介绍和展示,福州晚报将发动市民群众对推荐为“文明餐桌示范点”的餐饮单位进行投票。主办方最后根据“文明餐桌示范点”创建标准,结合市民投票推荐情况进行评审,选出若干家“文明餐桌行动”示范点,为评选出的“文明餐桌示范点”挂牌。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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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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