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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今后5年努力做到“四个提升”
2012-01-05 22:51:5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5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说,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全面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200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50264件,审结446110件,审结率99.08%。中院受理85994件,审结85424件。案件总量均居全省各设区市法院和各中院首位。全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兑现裁判的能力增强,共受理执行案件133193件,执结131708件,执结率98.89%,执结标的额106.69亿元。其中2011年执结33164件,执结标的额21.14亿元。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共为3254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362万元,向456名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696万元。

  报告说,今后5年是福州牢牢把握海西建设重大机遇,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龙头作用的关键时期。全市法院要围绕福州经济建设大局,努力做到“四个提升”: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提升;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提升;三是回应群众期待要求的水平提升;四是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的水平提升。

  报告说,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加强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加强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发展繁荣;加强队伍建设,再塑法院良好形象;加强机制创新,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接受监督。

  (福州日报记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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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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