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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为保障性住房提供纪律保证
2011-09-04 21:28:25  作者:何启钧 俞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经适房选房现场,每个市民都在专注的选择自己心目中的房子

  核心提示:一把把钥匙,开启一扇扇幸福之门。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民生“一号工程”,承载了城市困难家庭的住房梦。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加快、质量达标、分配公平,让更多困难家庭实现“安居梦”。
   
  “真没想到,我也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家住晋安鼓山镇东山新苑的林红剑说起他搬进廉租房的经历,一脸的幸福。他说,他现在住的小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最让他开心的是,每月租金才几十元,相比原来在外租房每月700元的租金,“感觉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2009年,来榕务工多年、家庭困难的林红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递交了廉租住房的申请材料。经过入户调查、社区公示、房管部门审核,他的名字和家庭情况都被公示在《福州日报》上。2010年底,林红剑一家人如愿以偿搬进了东山新苑新建的廉租房里。

  林红剑只是我市享受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市民之一。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始终将监督检查贯穿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监管的全过程,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

  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守住保障房分配生命线

  分配公平、公开、公正是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生命线。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我市各项住房保障责任目标为58430套(户),未来5年将建设各类保障房2303万平方米。在大规模建设起步之年,如何守住分配公平这条生命线,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

  在仓山的保障房项目建设中,活跃着这样一支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施工质量如何、申请后的入户调查属实否、摇号选房现场公平否……镇纪委、村(居)纪检小组全程参与,现场督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检查,及时督促,限时整改。“有疑问、有不公、找纪检干部反映准能解决。”不少村民这样说。

  “基层审查是申请的第一道关,也是最为关键的一道关。”市房管局的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通常一个住房困难家庭要想申请保障性住房,要经过三级审核。首先由所辖的街道、乡镇组织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实地调查申请人的住房条件、家庭收入等情况,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随即在社区进行15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随后,区房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确认属实,并调查申请人是否有租赁区公房的情况;最后,市房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人的住房、房产交易等情况进行查档,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尽可能全面掌握申请家庭的全面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新闻媒体以及福州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核准保障资格。

  通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了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公平公正,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少数人员申报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据市房管局的统计显示,2007年~2010年,市级受理廉租住房申请3527户,审核后取消申请资格户数591户,取消资格比例为16.8%;受理经济适用房申请11821户,审核后取消申请资格户数1579户,取消资格比例为13.3%。

  如何让困难家庭选到心仪的保障房,确保保障房配租配售的公开透明,令人信服?纪检监察等部门也认真研究对策。选房的地点、户型、标价等情况要提前向申请人公开;以评分和抽号的形式确定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困难程度高的优先保障;评分标准、抽号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全面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公证,全程录像……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促进了保障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

  2007年,市纪委、监察局针对经济适用房销售工作中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严肃追究了8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08年,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公示群众中群众反映的23户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查,取消了其中6户申请资格……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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