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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六五”普法《规划》出台
2011-08-26 20:33:55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6日从市司法局获悉,市委、市政府日前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全市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制保障。

  据介绍,我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我市“六五”普法规划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法治福州建设的各项要求,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主题,以开拓创新、彰显特色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文化、突出工作实效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传播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实践,为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富民强市、和谐宜居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法律知识深入传播,法治精神广为弘扬,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全面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更加牢固;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全社会崇尚法治的氛围更加浓厚;各领域各层面法治实践进一步深入,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积极培育推广典型、实行分类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密联系福州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王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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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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