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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需评估社会稳定风险
2011-06-30 23:19:26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30日下午,今年第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会议指出,与老百姓权益相关的、危及社会安定稳定的、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

  合法性评估,即重大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合理性评估,即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否符合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兼顾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并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可行性评估,即是否经过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充分考虑了环保、安全、生态等各种相关制约因素,配套措施是否完善、责任是否明确,时机是否成熟;

  安全性评估,即群众是否有强烈的反映和要求,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有没有相应的处置预案。

  项目建设单位是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的责任主体,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需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并形成专题报告或说明材料。在报告中,应对重大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对评估报告和审核意见认为存在很大社会稳定风险、实施条件尚不具备的,应暂缓审批,待进一步调整完善原有建设方案、矛盾化解、条件成熟后,再重新研究审批。对评估报告和审核意见认为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且无法化解的,不予审批。

  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作为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与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出现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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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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