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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人口法援“绿色通道”开通
2011-03-21 20:49:26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设“绿色通道”,凡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的,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指派有责任心,专业性强的律师办理,优化资源,确保少数民族同胞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加强咨询、受理、指派、跟踪、旁听、回访、归档等环节的把关和监控,努力做到诉前、诉中、诉后的全程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维权意识和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衔接机制,对法院已经提供司法救助的少数民族维权案件,法律援助中心不再审查,直接受理。

  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市共接待少数民族群众咨询600多人次,受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46件,案件类型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等。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陈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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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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