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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收储三环路洪塘段地块
2011-12-29 23:26:40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我市30日发布公告,三环路洪塘段周边地块项目开始征收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该项目位于仓山区建新镇政府、洪塘居委会、洪光村、建光农场,总面积5.5480公顷。补偿标准为区片综合价120万元/公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赔费),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执行。

  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预留生产生活留用地,留用地实行每亩100万元货币化补偿,用于被征地村集体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等再生产或生活安置。

  此次征地将按规定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并纳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涉及上述用地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相关文件到所在村委会登记,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地类、地貌,严禁在被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违者不予补偿。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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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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