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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如何管理 欢迎您来提意见
2011-11-18 21:52:21  作者:贺鹏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8日从建设部门获悉,为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工作行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市城乡建委拟定了《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实施细则》《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中明确要求,代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承担我市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代建任务:(一)将代建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的;(二)不按规定进行招标,或在招标过程中有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组织竣工验收的;(四)代建工程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经督促仍未整改到位,继续施工;(五)代建工程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此外,代建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公共建筑及标志性、纪念性等建筑的,应当按照《福建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创建省优质工程。

  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我市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从当月代建项目中抽取若干进行考核,结果次月初公布,考核结果分为 A、B、C、D四个等次,5次评定为D的单位将取消下一年度代建任务。

  对此,您有何意见或建议?市城乡建委欢迎各界人士于12月10日之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具体内容、方式可登录市城乡建委网页(http://fzjs.fuzhou.gov.cn/)了解。

  (福州日报记者 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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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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