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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也要“敢为能为有为”
2011-10-14 22:33:25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0日,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会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着力在“敢为”“能为”“有为”下工夫,在更高起点上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据介绍,“五五”普法期间,我市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不断强化重点对象的学法和用法工作,努力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实现了由说教型普法向服务型普法、由单一型普法向互动型普法、由被动型普法向主动型普法的转变,初步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宽领域的法制宣传工作体系,法制宣传的覆盖面、普及率显著提升;精心打造法治社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了明天——法律贴近百万师生”等众多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普法品牌,整体工作位居全省前列。五年来,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理念,激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活力;创新机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化;创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创新载体,打造法制宣传地域特色,积极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大普法”工作品牌,全市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针对“六五”普法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分解细化到精神文明、党建工作、综合治理、绩效评估、平安建设等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中,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完善考核评估制度,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形成分工明晰、责任明确、协作有力、资源共享、联络顺畅的长效工作机制;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不落实普法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必须追究相应的工作责任,确保规划内容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政协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努力开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的新局面;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顺利完成“六五”普法既定目标努力奋斗,为加快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王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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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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