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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11年冬季女兵征集公告
2011-10-12 20:56:1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根据福建省2011年度女兵征集有关规定,现将福州市女兵征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志愿服义务兵的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年满1719岁(19921119941231之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8911以后出生),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111以后出生)。

  2.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大学生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4.6,高中毕业生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4.7

  3.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三、征集程序方法

  按照网上报名、政治初审、身体初检、组织体检、综合素质考评、组织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公示名单和办理入伍手续的方法步骤实施。

  四、报名时间方法

  从现在开始至11518时,应征女青年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五、有关要求

  网上报名结束后,应征女青年按照所在户籍地征兵办公室通知参加初检初审,需携带相关证件、证明。

  1.大学毕业生: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高校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2.大学在校学生: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就读学校、入学时间、现在读年级、拟毕业时间和学制等)。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

  福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11013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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