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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可对户籍民警直接打分 3个月不达标将离岗
2011-01-24 21:54:54  作者:程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省公安厅日前作出决定,3月底前,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必须建成新型的户籍窗口服务评价体系。这意味着,今后,办事群众可直接通过安装在户籍窗口的新型户籍窗口服务评价体系,对民警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警容风纪、业务素质和行为规范等进行公开监督评价,评价结果直接记录到系统数据库,与户籍窗口所在单位绩效和户籍窗口民警个人绩效挂钩。

  服务评价系统主要考核指标包括群众满意率、设备连通率、群众参评率。其中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占70分,参评率占10分,连通率占20分。

  评价档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其中“不满意”分为态度不好、时间太长、业务不熟和其他四种情况。

  连续3个月综合评定或者群众满意率不达标的,要对户籍窗口民警予以离岗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有违纪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派出所分管领导的责任。对综合考评达不到要求的户籍窗口,一律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户籍窗口民警不得参加年度优秀户籍民警评选。对发现未使用评价器或在使用中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群众评价不满意纳入考核,并严肃处理,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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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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