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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将废止和修改一批地方性法规
2010-09-10 00:35:21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市人大常委会9天召开修改和废止我市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座谈会。经初步清理,我市拟废止《福州市人民警察巡察规定》等5项法规,拟对《福州市寿山石资源保护办法》等8项法规作部分修订。

  据了解,由于部分地方性法规存在操作性不强、不适应形势需要以及法规之间“打架”、“撞车”等问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于年初启动对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

  本次列入清理范围的62项法规,除提交本次座谈会讨论的拟废止的5项法规、拟作部分修订的8项法规,还有20项法规拟保留、12项法规拟等国家和省上位法修订后再作修订,另有10多项法规因修订内容较多,将列入立法计划。

  废止和修改法规的决定将提交下月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表决。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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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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