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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拟不起诉案件须听证
2010-04-29 21:31:00  作者:卓文俊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9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从7月1日起,凡是上报市检察院批准的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都要经过公开听证程序。

    今年,我市检察检察将继续推进“阳光检务”工作,加强和改进公开听证工作,增加听证数量、扩大听证范围,除申诉案件外,还将听证工作拓展到拟作不起诉的有害人案件不起诉公开审查意见。目前,市检察院正在起草 《实行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公开审查的意见》,要求所有拟作不起诉的职务犯罪必须经过公开听证和人民监督员评议等程序,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要到发案单位或社区公开宣布。

  (福州日报记者 卓文俊 通讯员 吴诗疆 王光忠)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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