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政务
平潭再获国税8项市级权限
2010-03-12 21:34:10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福州市国税局下放包括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等8项权限给平潭县国税局,支持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

  这8项权限分别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1000万~2000万)、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福利企业退税、资源综合利用退(免)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以上审批、软件企业超税负退税审批。

   目前,除了衔名发票印制审批和增值税跨区汇总缴纳审批2项因为特殊性质没下放外,国税所有的市级审批权限已下放到平潭县国税局。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通讯员 丁瑞武)

【责任编辑:熊志敏】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