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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商贸商会工会联合会在福州成立
2010-12-08 21:47:08  作者:贺鹏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8日,市商贸商会工会联合会在福州成立,并首次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了3个专项集体合同,包括商贸商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专项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据了解,该集体合同覆盖企业500多家,职工4万余人,涉及服装鞋帽、水产批发、珠宝首饰、家居建材等多个行业。

  成立大会上,新当选的市商贸商会工会联合会主席陈君凡与市商贸商会会长何仁江分别代表职工方与企业方在3个专项集体合同上签字。据了解,商贸商会集体合同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的履行及争议处理等内容,有效期为5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明确了商贸商会各企业工资制度、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工资等内容。协商过程中,双方确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即省市最低工资再加50元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了职工工资每年协商一次的正常增长机制;确定了今年职工工资增长基数为6.5%~11%的幅度。在此基础上,双方还就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了协议。

  (福州日报记者 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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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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