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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将立法促进志愿者服务
2010-12-25 21:26:27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促进志愿者服务,我市已将志愿者服务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据了解,我市目前的志愿者组织有3种类型:市直机关单位的志愿服务团、各业务部门的志愿服务团队、大量的民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志愿者。他们在开展抗灾救灾、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志愿服务在我市是一个新兴事物,在不断实践、摸索、完善与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从法律层面规范的问题,如志愿者组织登记和管理、志愿者活动的原则、志愿者的义务和权利、志愿者的法律保障等。”魏颖明等市人大代表指出,应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促进志愿者服务的条例。

  魏颖明等代表的建议得到立法部门的响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该建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由相关工作机构组织调研论证。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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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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