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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法规作修改 5项法规被废止
2010-11-29 20:31:13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9日结束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我市6项法规作部分修改,5项法规被废止。以上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

  作部分修改的法规有《福州市寿山石资源保护办法》《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福州市水工程管理条例》《福州市城市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废止的5项法规是《福州市人民警察巡察规定》《福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福州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福州市土地登记办法》《福州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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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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