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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下发通知:火灾隐患26日前须整改完毕
2009-09-15 20:19:49  作者:黄戎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15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庆节前,消防部门和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或系统监管单位及其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926前全部整改完毕,对不能在926前整改完毕的火灾危险性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所在地政府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工作措施和制度,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各项防火灭火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为国庆6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火灾形势,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党政首脑机关,金融、广播、电视等重要部门,水、电、燃气等公用设施单位和重要公共建筑等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谁检查、谁登记、谁负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工作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县(市)区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协调会,对本行政区内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措施,加快整改速度,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督查到位。

  (福州日报记者 黄戎杰)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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