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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推出40条便民新举措
2009-07-15 21:53:38  作者:任思言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今后,市民打官司可以通过电话、邮寄和网络等方式进行预约立案,而行动不便的伤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要打官司,法院还可提供上门服务。这是昨日记者从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据介绍,我省法院系统近日出台了40条举措,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比较完备的便民措施。

  非工作日也可立案 诉讼退费一站式办理

  省高院出台的措施中规定,各级基层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建立非工作日立案和信访接待制度,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可以采用电话、邮寄、网络等方式预约立案,可以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等便民服务。

  增设诉讼费退费窗口,实现一站式办理。需要办理诉讼费退还手续的,书记员应当在送达法律文书同时将所需相关手续办好一并送达。

  调解优先多元并举 裁判文书要简明易懂

  新举措中提出,全省各级法院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可以合理选择方便当事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调解。

  裁判文书用语要力求通俗、简洁、易懂,让当事人能看得明白;力求论证充分、说理透彻、正确适用法律,让当事人信服。对当事人申请答疑的,主审法官、审判长、庭长或分管院长应及时或在约定时间进行释法答疑。

  执行过程尽力公开  裁判文书可公开查询

  各级法院应向当事人公开监督电话和执行员的办公联系电话。对申请执行人提供新的执行财产线索,应立即展开调查,采取强制措施;对不能执结的案件,要告知执行过程和不能执行的原因。实行工作日志制度,详细记载执行过程和采取的执行手段、措施,方便当事人查询,公开接受监督。

  对以特困、弱势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要加大执行力度,缩短执行期限。

  省高院还表示,将逐步建立裁判文书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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