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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10万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2009-04-06 07:27:22  作者:覃作权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是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10周年。记者昨日获悉,10年来,我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523件,10万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近95万人次。其中,福州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万余件。

  10年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发展迅速。截至去年底,全省94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均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还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全省1101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省90%的村(居)委员会建立以村(居)调委会主任为主的联络员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全省形成省、市、县、乡(镇)、村(居)的纵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同时依托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组织设立横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563家,基本满足了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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