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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系列措施保障妇女权益
2009-12-18 20:49:32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市人大常委会18日牵头召开2009年度我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会上各成员单位汇报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我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情况。记者了解到,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女性维权措施,全社会关爱女性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市公安局出台了《福州市公安机关常见警情接处警工作规范》,将家庭纠纷(暴力)警情处置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今后,他们还将设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诉点,在基层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接警点,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将及时出警处理,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市中院去年底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民一庭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各县(市)区法院也都相继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部分县(市)区法院还增设了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市司法局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今年年初至今共调处婚姻家庭纠纷3440件,调解成功率达95.99%。

    妇女保健方面,市卫生局今年为全市城乡享受低保的15岁以上妇女开展了妇女常见疾病免费检查,至上月30日,累计检查9523人。全市还查处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案件16起,涉案人员14人;查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案件5起,涉案人员5人;清理整顿不具备条件设置B超诊疗科目的机构8所,取缔非法开展B超诊疗机构13所,没收B超11台。

    市总工会在女职工10人以上的企业中开展了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目前,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中,有89.4%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特殊权益等予以确认,让女职工吃了“定心丸”。

    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今年全市有1287个村(居)实行了女性专职专选。截至本月初,我市女性社区居委会主任已达322人,女性村委会主任也有52人,女性进村“两委”比率已达100%。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昌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肯定了各成员单位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并要求各成员单位强化协调联动,着力解决反家庭暴力等妇女权益保障的重点难点问题,多办妇女儿童看得见、广受益的好事实事。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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