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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村级干部教育管理有新招
2009-12-16 21:56:07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完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机制
  
  融轩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福清市出台了《福清市村级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报酬待遇、考核奖惩、后备干部管理等机制上开拓创新,促进村级干部管理向规范化、体制化迈进。

  福清市在村级干部培训方式上推陈出新,通过新任培训、定期轮训、实践锻炼、学历教育和资格培训等形式,将自我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促进村干部及时“充电”。教育培训机制还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村主干年度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其他两委干部年度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此外,福清市注重村干部人才梯队建设,各村至少培养2名以上30岁左右的后备干部。

  为强化民主监督,福清市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对村居重大事项决策进行全程监控。对事关村民利益的事项,由村级组织提议,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提出具体方案;再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投建议票,经2/3以上党员建议通过的方案,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投票表决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真正使村务决策代表民情,深入民心。

  要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就要做到奖优罚劣,赏罚分明。福清市提高规范薪资报酬,明确村干部报酬由基础补贴、绩效补贴和临时补贴3部分构成,取消各镇街、村原制定的村财补贴和奖金补贴办法。目前,福清市的村干部报酬普遍在1000元以上,村主干报酬约1600元,村干部平均月报酬提高200多元,仅市财政支付部分年增加300多万元。

    施行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制度是福清市村级干部管理的一大特色。各镇街根据各村具体情况,确定考评项目和考评分值,通过综合考评,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4个等级,并以此作为村干部报酬、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此外,奖惩制度还列出15项明令禁止的行为,使村干部的撤换、免职或职务自行终止等程序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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