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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文明创建实行问责制
2008-09-05 21:21:17  作者:吕路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仓山区日前制定出台《关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中严格实行问责制的实施意见》。截至5日,该区对被市里红黄牌警告的5个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诫勉教育,对分管领导进行效能告诫,另有一名社区书记被免职。

  仓山区规定,问责对象包括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市级督查组查访中发现问题,给予红、黄牌警告的单位和个人,均要实行责任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单位分管领导予以效能告诫,主管单位主要领导诫勉教育。经复查仍未整改到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单位分管领导采取调离、免职等措施,对主管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效能告诫。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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